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7-19
1.国有资产管理处
(1)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国有资产(含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配置、登记、清查、调配、出租、出借及处置等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资产信息化管理。
(4)负责按上级要求填报学校国有资产报表,报告学校国有资产情况。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管理。
(6)配合各部门做好办公通用设备的统一采购工作。
(7)负责资产管理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2.招投标办公室
(1)负责拟订学校招投标与采购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各类采购业务的管理与组织实施。参与采购文件及合同的会签等工作。
(3)负责组织建设和动态管理“评审专家库”。
(4)负责受理并组织答复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质疑和投诉。
(5)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6)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采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7)负责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单位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