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按省教育厅转发《江苏省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拟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承接学校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同时出具相应的专项核查报告。
以2022年 12月31日为基准日学校资产总额约为12.3亿元,学校已经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初步清查。学校本次清查的资产主要包括:各类固定资产和应收往来资产。
二、资质要求:
凡参加询价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的资质,并提供以下证明及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以2022年 12月31日为基准日,完成学校资产清查,全面摸清学校低效闲置资产总量及构成情况。对学校资产清查及低效闲置资产总量及构成情况等出具“资产清查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和“学校低效闲置资产总量及构成情况的审核报告”。
四、工作地点:学校各部门(单位)
五、时间要求:15个工作日。
六、报价要求:报价文件密封,报价含各项成本、税金等一切费用。
七、付款方式:工作完成通过省厅专项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凭全额发票付清款项。
八、确定合作单位的原则:在符合要求前提下,报价最低者。如果最低报价超过学校预算27000元,则此次询价作废。
九、公告时间:2023年5月30日
十、报价最后时间及学院确定合作单位时间:2023年6月6日上午9:30,地点:18新利luck菲律宾 行政楼109室。
确定合作单位会议邀请所有报价人参加。联系电话:0527-84203777,联系人:吴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