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工作安排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能部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期,国资处将会同监督检查处对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进行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办公用房配备的有关规定,确保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置符合有关规范。
二、办公用房配备标准
正厅级不超过30平方米/人;
副厅级不超过24平方米/人;
正处级不超过18平方米/人;
副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人。
三、工作步骤
1.检查阶段(2024年4月8日-14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监督检查处对全校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置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请各单位需派专人配合并现场签字确认测量数据。
2.整改阶段(2024年4月15日-21日)
存在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部门(单位)要及时整改,于4月21日前将《18新利luck菲律宾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到国资处房管科。
3.总结阶段(2024年4月22日-28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核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优化配置、厉行节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核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杜绝形式主义,确保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有关规范。
2.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检查工作联络、数据核实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李雪莲,联系电话:84203777
附件:18新利luck菲律宾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监督检查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