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产配置,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和《18新利luck菲律宾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宿院[2021]117号)(附件1)的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废范围
超过最低使用年限,确实无法继续使用的行政资产。
二、处置要求
(一)学校固定资产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二)各部门、单位要妥善保管拟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拖运工作完成。
(三)各部门、单位在资产报废处置过程中,若发现可用闲置资产,应及时上报,由国资处在校内调剂使用,最大限度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三、申请流程
(一)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企业微信,报送《2024年部门(单位)拟报废处置的行政资产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报国资处审核。
(二)国资处审核同意后,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系统),将审核同意的拟报废资产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方法见附件3第10章。
(三)各部门、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及审批手续后,根据附件4要求,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打印相关表格,签字、盖章后交至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科。
四、时间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应在7月2日下午5点前经企业微信报送附件2电子版。
(二)此次报废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下午5点。请各部门、单位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资产处置申请纸质材料。
五、相关说明
(一)此次仅接收行政资产报废处置申请,教学资产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请报废处置的行政资产应予以分类,家具类和电子仪器设备类分别申报,单件原值超过10万元的资产需单独申请。
(三)7月15日下午5点前我处未收到报废处置相关纸质材料的部门、单位,视为2024年无申请。
联系人:吴 婧 吴涓
联系电话:84203777
办公地址:行政楼110室
附件:
1.18新利luck菲律宾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宿院[2021]117号)
2.2024年部门(单位)拟处置行政资产统计表
3.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书
4.资产报废处置纸质材料清单及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