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同时做好新校区搬迁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18新利luck菲律宾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宿院[2023]73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从新老校区搬迁之际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各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落实职责分工,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此次任务。
二、清查基准日和清查范围
(一)清查截止账期
2024年9月
(二)清查范围
清查在2024年9月30日前学校各部门、单位已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以及无账面记载或反映但实际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工作流程
此次清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审核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单位自查
时间:2024年10月22日-11月22日
各部门(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对照“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的资产账、卡,对各人名下的资产逐项清查盘点,具体工作流程详见“资产清查工作指南”(附件1)。
固定资产清查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也可通过手机登录国有资产管理移动应用 APP(企业微信-公共服务-资产管理)进行,具体操作规范详见“资产盘点 APP 业务操作简介”(附件2)。
清查盘点结束后,由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总本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如实填报《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亏表》《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盈表》以及《18新利luck菲律宾 闲置资产汇总表》(附件 3、4、5、6)。
(二)第二阶段:审核抽查
时间:2024年11月23日-29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各部门(单位)填报的清查盘点系列报表进行汇总统计,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挑选一些部门(单位)对清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验。
四、工作要求
(一)保证质量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此次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清查工作,确保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资产清查如涉及资产盘盈盘亏,须另附书面情况说明、单位处理意见等材料;对于闲置资产(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或有效运行机时低于100小时的仪器、设备等资产),应及时记录、汇总相关信息并填报《18新利luck菲律宾 闲置资产汇总表》(附件6),以便学校通过资产整合与调剂,实现共享公用。杜绝资产清查盘点资料填报失真,导致清查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发生,否则记入校内高质量考核“资产管理”指标的扣分项。
(二)按时报送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5:00前将《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亏表》及《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盈表》《18新利luck菲律宾 闲置资产汇总表》(附件3、4、5、6)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将经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请务必保证与发送至邮箱的电子版一致。
联 系 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84203777
电子邮箱: GZC@squ.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110室
附件 1: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附件 2:资产盘点 APP 业务操作简介
附件 3: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
附件 4: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亏表
附件 5:18新利luck菲律宾 资产清查盘盈表
附件 6:18新利luck菲律宾 闲置资产汇总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0月22日